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對“行人在道路坐臥”救助者實施獎勵的公告
2019-03-29
概要: 為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倡導市民群眾伸出援手。鼓勵市民在具備安全防護的條件下,發現行人進入高快速路及城市干道后立即報警,在警方指導下對需要幫助的特殊人群伸出援手,勸離危險或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深公規〔2018〕1號)(見附件)第八條規定,現決定對“行人在道
深公交(通)〔2019〕54號
為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倡導市民群眾伸出援手。鼓勵市民在具備安全防護的條件下,發現行人進入高快速路及城市干道后立即報警,在警方指導下對需要幫助的特殊人群伸出援手,勸離危險或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深公規〔2018〕1號)(見附件)第八條規定,現決定對“行人在道路坐臥”救助成功者實施獎勵,公告如下: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一)市民發現行人進入城市道路行車道坐臥,報警后經查實的,每宗獎勵50元,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元。
(二)市民發現行人在城市道路行車道坐臥,報警后并且在現場勸離或協助做好安全防護等援護工作的,經查實每宗獎勵1000元。
(三)市民發現行人在高速公路、快速干道行車道行走、坐臥,報警且在現場將其勸離或協助做好安全防護等援護工作后未發生交通事故的,經查實,發生在白天的每宗獎勵5000元,發生在夜間的每宗獎勵10000元。
二、獎勵注意事項
(一)發生在城市道路行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綠化帶等不屬可獎勵范圍;
(二)被救助人須處于坐臥的狀態,誤入、借道通過的不屬可獎勵范圍。
(三)鑒于行人違法上高、快速公路安全隱患極大,極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對報警并救助進入高、快速路的行人的予以重獎,無論行人是行走還是坐臥狀態,只要是發生在高快速路,市民報警并參與援助且未發生交通事故的,白天(8時—19時)每宗獎勵5000元,夜間(19時—8時)每宗獎勵10000元。
三、重要提示
市民在實施“援手行動”的過程中,務必在確保自身及其他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實施,尤其是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自身安全防護是第一位的,在現場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切忌盲目開展援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及財產損傷。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年3月10日